【西安市】大连新机场项目供油工程油库、加油站、输油管道、机坪管网项目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11 22:57:09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 | 大连新机场项目供油工程油库、加油站、输油管道、机坪管网项目设计服务 |
招标项目编号 | G61010035064g0csbSHH |
标段名称 | 大连新机场项目供油工程油库、加油站、输油管道、机坪管网项目设计服务 |
标段编号 | G61010035064g0csbSHH001 |
招标人名称 |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西北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孟超、王倩 | 联系电话 | 13468888414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9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评标情况 | 第一候选人单位名称:北京中航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综合总得分:92.14;项目负责人姓名:张炜;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职称证;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07030198;投标报价(元):14,493,066.76;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符合《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深度规定》、《民用机场供油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工期:(1)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在第40天进行阶段性汇报。(2)施工图设计: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在第45天进行阶段性汇报。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候选人单位名称: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综合总得分:82.14;项目负责人姓名:郝骞;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职称证;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32020160110255;投标报价(元):14,537,524.02;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符合《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深度规定》、《民用机场供油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工期:(1)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在第40天进行阶段性汇报。(2)施工图设计: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在第45天进行阶段性汇报。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候选人单位名称:民航机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综合总得分:63.96;项目负责人姓名:杨思坤;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正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GJ20190157;投标报价(元):1,4650000.00;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符合《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深度规定》、《民用机场供油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工期:(1)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在第40天进行阶段性汇报。(2)施工图设计: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在第45天进行阶段性汇报。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北京中航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4493066.76 | | (1)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在第40天进行阶段性汇报。(2)施工图设计: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在第45天进行阶段性汇报。 |
2 |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14537524.02 | | (1)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在第40天进行阶段性汇报。(2)施工图设计: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在第45天进行阶段性汇报。 |
3 | 民航机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14650000.00 | | (1)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在第40天进行阶段性汇报。(2)施工图设计: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在第45天进行阶段性汇报。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1 | 北京中航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张炜 |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 07030198 | / |
2 |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郝骞 | 职称证 | 32020160110255 | / |
3 | 民航机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杨思坤 | 正高级工程师 | GJ20190157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
联系人:吴工、李工
联系电话:0411-86859657
投诉受理部门:东北地区管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电话:024-88294353
招标单位名称: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 |
其他公示内容 | 公示期 2025-07-11 16:00:00 至 2025-07-14 16:00:00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1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