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碑林区大学东路西段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8 15:21:00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 | 碑林区大学东路西段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二次) |
招标项目编号 | E6101033506hgVphk34A |
标段名称 | 碑林区大学东路西段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二次) |
标段编号 | E6101033506hgVphk34A001 |
招标人名称 | 西安市碑林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博诚明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康工、葛工 | 联系电话 | 13299005272 |
开标时间 | 2024年4月29日 14时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314 |
中标结果 |
中标人名称 | 陕西顺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价 | 177.3514万元 |
工期(交货期) | 365 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工程为准)及缺陷责任期) |
项目负责人 | 尹力 |
中标内容 | 1.本次招标范围为碑林区大学东路西段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包含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2.计划开竣工时间:2025年05月19日3.质量: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其他 | 本中标结果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按以下要求提出: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碑林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29-83237766 ;陕西博诚明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13299005272 ;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联系电话:029-89625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