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西安市碑林区档案馆、文化馆、图书馆及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监理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7 16:27:00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档案馆、文化馆、图书馆及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E6101033506NQGXAHPKB
标段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档案馆、文化馆、图书馆及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监理
标段编号E6101033506NQGXAHPKB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马晓艳、唐瑾、郑婧婧、王真、高小淇联系电话15202993753
开标时间2022年2月10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7
中标结果
中标人名称西安长安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708.587488万元
工期(交货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施工计划工期为 24 个月(730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项目负责人李宁侠
中标内容1.西安市碑林区档案馆、文化馆、图书馆及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监理,主要包含本项目设计、实施、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及项目开展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02月17日
3.质量:合格
其他投诉受理方式:一、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二、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三、投诉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3号楼215室),联系电话:029-89625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