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国际航空转包智造中心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E6101143506D6hIXIT9q | ||||||||||||
标段名称 | 国际航空转包智造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标段编号 | E6101143506D6hIXIT9q001 | ||||||||||||
合同甲方 | 西安领盛科技制造有限公司 | 合同乙方 |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合同名称 |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 合同签署日期 | 2024年8月8日 | ||||||||||||
合同价款 | 178788995 | 合同期限 | 至项目竣工 | ||||||||||||
其他信息 |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西安领盛科技制造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承包人(全称)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国际航空转包智造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国际航空转包智造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 工程地点:西安航空基地二期范围内,地块四至为保税四路以东、 迎宾路以西、试飞大道以南、和谐大道以北。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项目代码:2401-610160-04-05-883100号 4.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贷款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总建筑面积4.3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厂房研发办公楼、宿舍楼等。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8亿元。 6. 工程承包范围:国际航空转包智造中心项目设计、施工(含材料、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2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发出的指令之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2月1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54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及强制条款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1. 签约合同暂定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壹亿柒仟捌佰柒拾捌万捌仟玖佰玖拾伍元整(¥:178788995.00)。 其中: (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 玖拾肆万捌仟玖佰玖拾伍元整 (¥: 948995.00) (2)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 壹亿柒仟柒佰捌拾肆万元整(¥: 177840000.00); 备注:工程设计费为固定总价,期间不做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以本项目竣工结算价为基础的98.80%据实结算。 五、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六、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七、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2024年 8 月 8 日订立。 八、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西安市阎良区 订立。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叁 份,合同副本一式:玖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持的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叁份。承包人持的正本份数:贰份,副本份数:陆份。 |
相关附件: |
8.8国际航空转包智造中心项目(EPC)合同.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