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长安区滦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东侧二区新建EPC总承包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1 00:00:55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长安区滦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东侧二区新建EPC总承包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63506GbnosxecI
标段名称长安区滦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东侧二区新建EPC总承包监理
标段编号E6101163506GbnosxecI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秦沣美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邵工联系电话18009259083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7日 10时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17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众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873998.00合格810
2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908955.00合格810
3陕西西冶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4903961.00合格81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众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姜纪注册监理工程师00411452完全响应
2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翔注册监理工程师61003337完全响应
3陕西西冶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慕莉注册监理工程师61002568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4.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4.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4.3 相关证明材料;4.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4.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团结南路35号高新新天地2号楼2402室,联系电话:郭工18691800830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3月21日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