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文苑南路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地块一)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3 09:06:3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文苑南路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地块一)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63506SpxGGMezm
标段名称文苑南路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地块一)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
标段编号E6101163506SpxGGMezm002
招标人名称西安安居文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鸿信泰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何阳、崔乐联系电话18740499662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2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5
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中能建西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606857683.74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850
2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22777588.04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850
3福建省禹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禹澄建筑设计有限公司628163729.52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85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中能建西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杜丕刚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612016201615603完全响应
2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郭涛注册建造师一级鲁1372013201401466完全响应
3福建省禹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禹澄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高进忠注册建造师一级闽1352017201719223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雁塔区沣惠南路唐沣国际 D 座 13 楼 1301 室,联系人:高旭,电话:029-89563670。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3月23日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