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西安市房产交易大厦二手房交易大厅升级改造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28 14:53:42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西安市房产交易大厦二手房交易大厅升级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E61010435065OsdiTrU2
标段名称西安市房产交易大厦二手房交易大厅升级改造项目施工
标段编号E61010435065OsdiTrU2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马加林联系电话15529090800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8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7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陕西中亿建设有限公司7260652.00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90
2陕西恒东建设有限公司7313500.38合格90
3西安仪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7302811.90合格9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陕西中亿建设有限公司杨治国二级建造师陕261151669858完全响应
2陕西恒东建设有限公司高随根二级建造师陕261151675049完全响应
3西安仪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高翔二级建造师陕261000912060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9-81213656。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4月28日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