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蓝田县灾后重建建筑节能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1 14:31:40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蓝田县灾后重建建筑节能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E61012235067aDQQWTpu
标段名称蓝田县灾后重建建筑节能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
标段编号E61012235067aDQQWTpu001
招标人名称蓝田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陈凯联系电话19991956957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7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蓝田县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410863.26合格60
2陕西昊辰联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421001.62合格60
3陕西天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419796.59合格6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蓝田县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张潇注册二级建造师陕261152021576完全响应
2陕西昊辰联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任炜注册二级建造师陕261111230314完全响应
3陕西天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培武注册二级建造师陕261192015355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公示期 :3日历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4.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4.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4.3 相关证明材料;4.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4.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9991956957。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日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