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原市委大礼堂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3 17:05:04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原市委大礼堂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E6101033506Fd8X1U2of
标段名称原市委大礼堂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标段编号E6101033506Fd8X1U2of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市工人文化宫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姓名张怡、马超联系电话18165358837
开标时间2024年7月3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5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有限公司42747667.84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合格标准180
2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42757138.48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合格标准180
3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42760042.18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合格标准18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有限公司胡涛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沪1312006200800944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王少华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赣1362015201510546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薛林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苏1322013201306158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系统提出,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191132257@qq.com,电话:029-85235014。5、联系方式: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五部,联系人:马超、张怡,联系电话:029-88490543。6、投诉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联系电话:029-89625816。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7月3日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