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西北大学长安校区 21 号、22 号学生宿舍楼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30 10:54:2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西北大学长安校区 21 号、22 号学生宿舍楼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635061e0leE96m
标段名称西北大学长安校区 21 号、22 号学生宿舍楼项目监理
标段编号E61011635061e0leE96m001
招标人名称西北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王倩倩联系电话15091632950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20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698000.00合格700
2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1560000.00合格700
3第三中标候选人普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680000.00合格70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李慎江注册监理工程师44006693完全响应
2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高烨煜注册监理工程师61001202完全响应
3第三中标候选人普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王永军注册监理工程师00232172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D座30层3001号 ),联系人:王工,电话:15091632950。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0日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