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枫林九溪东区B地块项目外墙装饰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09 16:05:10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枫林九溪东区B地块项目外墙装饰工程(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13506SYNCBt22e
标段名称枫林九溪东区B地块项目外墙装饰工程(二次)
标段编号E6101113506SYNCBt22e001
招标人名称陕西建工第十五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谢芳联系电话15929566182
开标时间2025年4月9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5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第一中标候选人西安吉星节能工程有限公司4975438.88合格135
2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奉航建设有限公司4981541.04合格135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华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978926.51合格135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第一中标候选人西安吉星节能工程有限公司李润注册建造师二级陕261202125957完全响应
2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奉航建设有限公司种文博注册建造师二级陕261131564332完全响应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华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康虾注册建造师二级陕261212146794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9-88211816-618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4月9日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