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长安区鸣犊街道留公小学操场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15 09:25:09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长安区鸣犊街道留公小学操场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63506KcjnbSHEz
标段名称长安区鸣犊街道留公小学操场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E6101163506KcjnbSHEz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留公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姓名裴慢慢、吁元铭、徐睿联系电话15229249501
开标时间2025年5月14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4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凯宏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480182.93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合格”标准60
2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奥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78358.71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合格”标准60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楠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485408.51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合格”标准6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凯宏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勤本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111229409完全响应
2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奥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齐波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111334434完全响应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楠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景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192017241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本项目公示期3个日历天,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二)所提异议的内容;(三)相关请求及主张;(四)异议提出书面材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五)法定代表人办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5229249501。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5月15日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