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23#学生公寓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3 17:40:24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23#学生公寓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6350608jZIt7nA
标段名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23#学生公寓项目监理
标段编号E610116350608jZIt7nA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姓名熊磊、刘艳联系电话15129055591
开标时间2025年6月23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4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第一中标候选人普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16200.00合格390
2第二中标候选人中科三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31650.00合格390
3第三中标候选人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2112830.00合格39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第一中标候选人普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吕鹏航注册监理工程师61008413完全响应
2第二中标候选人中科三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蒲志军注册监理工程师00592778完全响应
3第三中标候选人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郝福疆注册监理工程师41000647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6月23日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