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碑林区市政公厕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15 15:50:1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碑林区市政公厕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E6101033506Nnt0flPGZ
标段名称碑林区市政公厕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标段编号E6101033506Nnt0flPGZ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达顺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陈禹尧、杨超余联系电话18192475168
开标时间2025年8月13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14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中昌致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352176.24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00
2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8133382.81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100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阳光蓝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181226.04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0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中昌致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佩佩注册二级建造师陕261222305318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任新战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陕1612022202301074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阳光蓝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赵朋飞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陕261111339090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提出,同时将原件送至西安市碑林区保吉巷小区 25 号楼 25 幢 l 单元 10115室,陕西达顺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联系方式陕西达顺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禹尧、杨超余;电话:18192475168。6、投诉送达地点:西安市碑林区仁厚庄北路 15 号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8月15日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