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曲江第三小学东侧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6 16:00:12 浏览次数:
| 招标项目名称 | 曲江第三小学东侧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 |
| 招标项目编号 | E6101133506pm79Fsg1s |
| 标段名称 | 曲江第三小学东侧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E6101133506pm79Fsg1s001 |
| 招标人名称 | 西安曲江新区教育卫生管理发展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姓名 | 关微 | 联系电话 | 17349131775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6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323 |
| 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中建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的评标情况:得分85.46;
中标候选人(中海华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的评标情况:得分78.69;
中标候选人(山东宇兴建设有限公司,中城名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的评标情况:得分77.59; |
|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
| 排序 | 推荐情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建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36659990.37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强制规范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强制规范“合格”标准; | 347 |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海华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36972819.68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强制规范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强制规范“合格”标准。 | 347 |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山东宇兴建设有限公司,中城名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36908380.82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强制规范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强制规范“合格”标准; | 347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排序 | 推荐情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建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钟小文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湘1432013201410852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海华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李艳玲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豫136201520151030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山东宇兴建设有限公司,中城名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姜文广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1372014201506223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提出,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040457977@qq.com,电话:029-85235014。 |
| 其他公示内容 |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2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