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长安大学南校区12号学生公寓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30 11:01:07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长安大学南校区12号学生公寓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E6101033506PILCdNqZP
标段名称长安大学南校区12号学生公寓项目监理
标段编号E6101033506PILCdNqZP001
招标人名称长安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金娜、孙承国、刘强联系电话15389081928
开标时间2026年1月29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8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第一中标候选人西安长安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45889.40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670
2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省古都工程监理公司2128173.80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670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大成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130043.90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67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第一中标候选人西安长安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王蕾注册监理工程师61007353满足要求
2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省古都工程监理公司王婷婷注册监理工程师61006250满足要求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大成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梁天荣注册监理工程师61010973满足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五部,电话:029-88228899 转651。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1月30日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