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2025年长安区教育局九所学校取暖工程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5 15:20:10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长安区教育局九所学校取暖工程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63506sUY4p1RS9
标段名称2025年长安区教育局九所学校取暖工程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E6101163506sUY4p1RS9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后勤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党碧影联系电话17749290189
开标时间2026年5月15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17
评标情况良好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邦晟建设有限公司9975208.30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90
2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秦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955096.73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90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中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999963.13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9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邦晟建设有限公司王刚娟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陕261222263617完全响应
2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秦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健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陕261050803990完全响应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中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杨航飞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陕261212142439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中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9-81882499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5月15日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