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南大街23号大楼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11 00:00:13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南大街23号大楼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E6101030001bewwamF5G
标段名称南大街23号大楼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标段编号E6101030001bewwamF5G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城墙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姓名李江西、马超联系电话15129075877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0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2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015510.96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100
2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166215.20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100
3重庆长厦安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778492.00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10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刘亚明注册建筑师一级3100211-067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费威克注册建筑师一级186100985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3重庆长厦安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朱举东注册建筑师一级995110171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联系电话:029-85256853,同时将电子版发至736779181@qq.com。5、联系方式: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五部,联系人:李江西,联系电话:029-88499829。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8月11日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