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西安市灞桥区洪庆新城小寨村安置房建设项目(EPC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03 12:35:0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西安市灞桥区洪庆新城小寨村安置房建设项目(EPC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10001MW5C2zuue
标段名称西安市灞桥区洪庆新城小寨村安置房建设项目(EPC工程)
标段编号E6101110001MW5C2zuue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市纺织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孟工、张工联系电话15664876587
开标时间2021年9月3日 10时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3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陕西建工灞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608005578.50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1095
2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613887839.7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1095
3陕西康达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西安航天神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613925382.54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1095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陕西建工灞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王小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陕161121308227完全响应
2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谢树成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00236567完全响应
3陕西康达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西安航天神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李春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陕161161615145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664876587,同时将电子版发至981224936@qq.com。5、联系方式: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孟工、张工,联系电话:15664876587。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9月3日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