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阳光荟内装修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15 00:00:12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阳光荟内装修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30001Wm95TV5JF
标段名称阳光荟内装修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标段编号E6101130001Wm95TV5JF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华正瑞鑫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陶晓刚联系电话13310981919
开标时间2021年9月14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4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69999033.56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120
2西安朝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0292722.80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120
3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70745320.03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12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苏兴锋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61060801060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西安朝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姬永虎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61171818716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黄木荣注册建造师一级粤144111219505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5层,同时将电子版发至1183309292@qq.com,联系方式:029-85332111。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9月15日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