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西安市灞桥区洪庆新城小寨村安置房建设项目(EPC工程)监理(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05 16:21:3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西安市灞桥区洪庆新城小寨村安置房建设项目(EPC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10001Te2JjpuR9
标段名称西安市灞桥区洪庆新城小寨村安置房建设项目(EPC工程)监理(二次)
标段编号E6101110001Te2JjpuR9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市纺织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孟工、张工联系电话15664876587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5日 10时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9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420923.04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1095
2诚信佳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479093.08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1095
3陕西大成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537263.12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1095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李吉敏注册监理工程师 编号:61005713 61005713符合
2诚信佳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夏文斌 注册监理工程师 编号:1400671414006714符合
3陕西大成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吴波浪 注册监理工程师 编号:44016094 44016094符合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公示期:3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 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4.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4.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4.3 相关证明材料; 4.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4.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综合监督部 联系电话 029-63363723。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11月5日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