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西安大华纱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8 00:00:28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西安大华纱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23506VPVOWjr05
标段名称西安大华纱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标段编号E6101123506VPVOWjr05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大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姓名刘永红联系电话15202420103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6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16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陕西华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196216.29合格386
2河南华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201768.06合格386
3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305173.75合格386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陕西华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军库职称证书陕261101118320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河南华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志和职称证书B12173130800327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姚智职称证书陕161141614513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层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萍、王亚宁 联系电话:029-85235014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8日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