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西安市碑林区档案馆、文化馆、图书馆及全民健身中心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11 11:35:29 浏览次数:
| 招标项目名称 | 西安市碑林区档案馆、文化馆、图书馆及全民健身中心项目EPC总承包 |
| 招标项目编号 | E6101033506ELfngi3gY |
| 标段名称 | 西安市碑林区档案馆、文化馆、图书馆及全民健身中心项目EPC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E6101033506ELfngi3gY001 |
| 招标人名称 | 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姓名 | 马晓艳、唐瑾、郑婧婧、王真、高小淇 | 联系电话 | 15202993753 |
| 开标时间 | 2022年2月10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308 |
| 评标情况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461005950.00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及强制条款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强制条款要求。 | 730 |
| 2 | 万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461560322.00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 格”标准。 | 730 |
| 3 | 江西省梦远建设有限公司,中城科泽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461837507.00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及强制条款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强制条款要求。 | 730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1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郭小玲 | 注册建筑师一级 | 186100973 |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2 | 万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苏明星 | 注册建造师一级 | 冀113171824441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3 | 江西省梦远建设有限公司,中城科泽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赖德明 | 注册建造师一级 | 赣136141508059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联系电话029-88489979-8106。 |
| 其他公示内容 | (1)中标候选人第 1 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工期:73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万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工期:730日历天;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江西省梦远建设有限公司,中城科泽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工期:730日历天。 (2)公示期:2022年2月11日-2022年2月14日。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3)公示媒体:《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4)本项目投诉受理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联系电话:029-89625816。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2月1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