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枫林九溪”东区D地块项目(二期)新风空调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01 00:00:16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枫林九溪”东区D地块项目(二期)新风空调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10001857ZspFLa
标段名称“枫林九溪”东区D地块项目(二期)新风空调工程
标段编号E6101110001857ZspFLa001
招标人名称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曾梅枝联系电话13709298769
开标时间2022年2月28日 14时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14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7987177.31合格501
2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8205261.81合格501
3海峡宏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68901188.01合格501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杨冉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612015201511474响应
2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胡峰注册建造师一级蒙1152017201805631响应
3海峡宏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罗铜成注册建造师一级闽1612013201512256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502935996。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2年3月1日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