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碑林区朱雀大街等十五条重点道路综合整治提升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14 16:32:22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碑林区朱雀大街等十五条重点道路综合整治提升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E6101033506SrOFVbQv0
标段名称碑林区朱雀大街等十五条重点道路综合整治提升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
标段编号E6101033506SrOFVbQv0002
招标人名称西安市碑林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马晓艳联系电话15991435889
开标时间2022年3月14日 10时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6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30001600.00合格90
2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30743796.00合格90
3中瑞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765796.00合格9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潘守柱注册建造师一级 陕1612010201206620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其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唐金龙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61201520161436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其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中瑞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侯沂成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612018201902878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其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联系电话029-88489979-8208。 6.投诉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联系电话:029-89625816。
其他公示内容(1)中标候选人第 1 名: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工期:9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期:9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中瑞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期:90日历天 (2)公示期:2022年3月14日-2022年3月17日。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3)公示媒体:《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公示开始时间2022年3月14日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