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南大街23号大楼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20 00:00:3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南大街23号大楼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E6101033506CdgqivMmd
标段名称南大街23号大楼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编号E6101033506CdgqivMmd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城墙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姓名马超、李江西联系电话15129075877
开标时间2022年4月19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8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6393766.98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 “合格”标准180
2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6816545.37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合格”标准。180
3晋城市金建建筑有限公司66653719.24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合格”标准18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杨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陕1612014201409165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玉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冀1132014201515520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晋城市金建建筑有限公司杨志兵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晋114201420150489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投诉受理方式:一、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二、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三、投诉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一)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3号楼215室),联系电话:029-89625816。(二) 西安城墙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市碑林区陕西高速大厦8层)联系电话:029-85211291。(三)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综合办)联系电话:029-85235014。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2年4月20日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