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205所党建示范社区提升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07 17:30:00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205所党建示范社区提升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33506ETUuIszrV
标段名称205所党建示范社区提升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标段编号E6101133506ETUuIszrV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市雁塔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杨磊、胡婷联系电话13992848215
开标时间2022年5月6日 14时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7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831000.00合格45
2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870800.00合格45
3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79000.00合格45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邓婷婷注册二级建造师陕261151673530完全响应
2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彭清明注册一级建造师豫1422007200805874完全响应
3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耀松注册一级建造师浙1442006200913180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四路高科广场1001室),联系人:杨工 电话:029-88364979;西安市雁塔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西路),联系人:王丁 电 话:029-85361603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2年5月7日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