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西安地铁5号线雁鸣湖站保障性租赁住房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24 15:50:42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西安地铁5号线雁鸣湖站保障性租赁住房施工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13506l0D368wBi
标段名称西安地铁5号线雁鸣湖站保障性租赁住房施工项目
标段编号E6101113506l0D368wBi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轨道保租房建设租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姓名马超 姜旭耀 彭雨晨联系电话13032915709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4日 10时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6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188893366.92合格900
2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193040054.04合格900
3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92218792.56合格90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李涛注册建造师一级鄂142201420141575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2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王洁注册建造师一级赣1362012201205027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3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奇邦注册建造师一级桂1452006200700133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 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 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王亚宁处,电话:029- 85235014。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2年6月24日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