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汉都新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31 15:40:02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汉都新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23506KTXlZ52YV
标段名称汉都新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工程
标段编号E6101123506KTXlZ52YV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市未央城建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王真、郑婧婧联系电话15686038853
开标时间2022年8月31日 10时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3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西安市未央区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4262786.82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5
2西安蓝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4283525.78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5
3陕西中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4296935.96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5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西安市未央区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石庆鸿注册建造师二级陕26113145153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2西安蓝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郭林颀注册建造师二级陕26116179335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3陕西中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程勇注册建造师二级陕26117180536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联系电话029-88489979-8103。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2年8月31日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