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十八区、二十一区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由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211-610114-04-05-444229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阎良区航飞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市阎良区航飞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十八区共有303套房屋,改造面积约12923平方米;二十一区共有101套房屋,改造面积约3507平方米。改造内容:房屋安全加固,楼内外墙体粉刷,破损门窗同一更换,内部隔墙结构,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消防等,以及配套建设道路硬化、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7200万元。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即交钥匙工程。;
2.2 项目地点:十八区建设地点前进路北侧、南侧,二十一区建设地点西飞民生路中段西侧;
2.3 项目投资总额:7200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十八区、二十一区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标段编号:E6101143506KxTQrGY7x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十八区、二十一区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即交钥匙工程。;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十八区、二十一区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十八区、二十一区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若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两家,若联合体投标时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均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投标资格有效且无不良行为记录,以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信息为准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4.4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3.4.5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4.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4.7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备案且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9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万元(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阶段缴纳),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4.1 请申请人于 2023年01月13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3年01月18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十八区、二十一区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十八区、二十一区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02月08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十八区、二十一区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 标段名称:十八区、二十一区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3年02月08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6.2 标段名称:十八区、二十一区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7家。
6.3 标段名称:十八区、二十一区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现代保健报》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阎良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西安市阎良区航飞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新华路街道办科研巷3号红旗小区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 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2-7 |
联系人: | 焦勇 | 联系人: | 李军莉 |
电话: | 029—89080392 | 电话: | 029-86674688-8019 |
邮编: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骡马市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11701010400074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