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雁塔区三五〇七厂生活区安置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西安市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112-610113-04-01-853758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雁塔区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西安市雁塔区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2888.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8152.69平方米,拟建三栋安置楼及配套设施,共建设居住户数650户;地下建筑面积约24735平方米,包括设备用房及车库;
2.2 项目地点:项目位于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北路以西,昆明路以南,大寨路以北,三五〇七厂生活区内;
2.3 项目投资总额:7537127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雁塔区三五〇七厂生活区安置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编号:E6101133506Lz21cg3wY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雁塔区三五〇七厂生活区安置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完成雁塔区三五〇七厂生活区安置楼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雁塔区三五〇七厂生活区安置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1.1申请人(联合体参加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具备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1.2申请人同时具有下列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无在建项目。
3.2 标段名称:雁塔区三五〇七厂生活区安置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联合体一经联合不得单独参与投标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除资格预审文件明确注明外,申请文件的盖章签字处可以仅由牵头人盖章签字。。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及以上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4.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联合体参加申请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3.4.4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投标资格均有效(联合体参加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投标资格有效);
3.4.5申请人(联合体参加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6申请人(联合体参加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4.7申请单位(联合体参加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各方)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8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电子保函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阶段缴纳)。
4.1 请申请人于 2023年01月19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3年01月31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雁塔区三五〇七厂生活区安置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雁塔区三五〇七厂生活区安置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02月07日10时0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雁塔区三五〇七厂生活区安置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 标段名称:雁塔区三五〇七厂生活区安置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3年02月07日10时0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雁塔区三五〇七厂生活区安置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12家。
6.3 标段名称:雁塔区三五〇七厂生活区安置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三秦都市报》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西安市雁塔区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60号 | 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 |
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人: | 戴工 刘工 |
电话: | 17868556080 | 电话: | 13096937155 |
邮编: | 邮编: | 100055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7783500106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