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蓝田县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一期工程施工已由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蓝发改审发[2023]20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共建设 3 座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每座转运站建筑面积 282.24 平方米,设计规模 50 吨/天,其中普化镇马湾村转运站占地面积 1996.04 平方米、焦岱镇佘家湾村转运站占地面积 2002.35 平方米、三官庙镇三官庙村转运站占地面积2103.09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压缩厂房(其中管理用房和压缩车间合建)、蓄污池、化粪池、压缩设备安装、厂区围墙、绿化、上料坡道及卸料平台等;
2.2 项目地点:蓝田县普化镇马湾村、焦岱镇佘家湾村、三官庙镇三官庙村;
2.3 项目投资总额:20687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蓝田县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一期工程施工;标段编号:E6101223506pMrqjPzVR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蓝田县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一期工程施工,蓝田县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一期工程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蓝田县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一期工程施工,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蓝田县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一期工程施工,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信息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应显示一致。(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各级诚信信息平台被列入投标受限制行为人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4.1 请申请人于 2023年09月16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3年09月22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蓝田县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一期工程施工,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蓝田县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一期工程施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09月27日15时0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蓝田县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一期工程施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 标段名称:蓝田县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一期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3年09月27日15时0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6.2 标段名称:蓝田县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一期工程施工,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12家。
6.3 标段名称:蓝田县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一期工程施工,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为推动工程项目电子化交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工程的开发建设,请各投标人积极使用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1册正本、3册副本、4份报价电子文件光盘)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鼓励使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蓝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西安市蓝田县体育路50号 | 地址: | 西安市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 |
联系人: | 白佳 | 联系人: | 朱娟 |
电话: | 029-82752276 | 电话: | 029-88861150转615 |
邮编: | 邮编: | 710048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61001925700052502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