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雁塔区档案馆新馆施工总承包(二次)已由西安市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雁发改发【2024】2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雁塔区档案馆,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市雁塔区档案馆,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总建设面积为8461.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39.70平方米。新建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档案馆新馆。;
2.2 项目地点:富源三路以东、富源二路以西、鱼跃路以南、科技西路以北;
2.3 项目投资总额:98878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雁塔区档案馆新馆施工总承包(二次);标段编号:E6101133506dOVjNBIqR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雁塔区档案馆新馆施工总承包(二次),总建设面积为8461.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39.70平方米。新建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档案馆新馆。具体规模以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规定的内容为准。;
2.6 其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支付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雁塔区档案馆新馆施工总承包(二次),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项目负责人须在本企业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标段名称:雁塔区档案馆新馆施工总承包(二次),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1)申请人具备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材料;
(2)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主体信息”中登记信息且可查询;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信息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应显示一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申请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1 请申请人于 2024年06月27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4年07月02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雁塔区档案馆新馆施工总承包(二次),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雁塔区档案馆新馆施工总承包(二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07月08日14时30分 ,地点为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www.xacin.com.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雁塔区档案馆新馆施工总承包(二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 标段名称:雁塔区档案馆新馆施工总承包(二次),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4年07月08日14时30分 ,地点为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 标段名称:雁塔区档案馆新馆施工总承包(二次),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12家。
6.3 标段名称:雁塔区档案馆新馆施工总承包(二次),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招标所使用的交易平台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西安市雁塔区档案馆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68号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王莉 |
电话: | 13291138571 | 电话: | 13259773661 |
邮编: | 邮编: | 710061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二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02807336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