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高新境阅里项目景观工程已由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212-610161-04-01-628034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高新境阅里项目由1#楼、3#楼(住宅,26F/1D,剪力墙),2#楼(住宅,20F/1D,剪力墙),5#楼(住宅,25F/1D,剪力墙),6#楼(住宅,20F/2D,剪力墙),7#楼、8#楼(配套设施,3F/1D,框架),地下机动车库(2D)等组成。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4183.97㎡。该项目景观工程概算约1280万元;
2.2 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西安高新区科技四路以南、化龙一路以西;
2.3 项目投资总额:115000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高新境阅里项目景观工程;标段编号:E6101003506ZoAw4n0xJ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高新境阅里项目景观工程,招标范围包含项目绿化园建、地形营造、海绵城市、景观家具、景观给排水和电气、垃圾收集点及配套设施、管井升降等的深化设计、采购、运输及二次搬运、施工、检测试验、调试、成品保护、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工作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高新境阅里项目景观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无】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在本单位任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高新境阅里项目景观工程,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并在本单位任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中登记信息,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1 请申请人于 2024年12月19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4年12月24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高新境阅里项目景观工程,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高新境阅里项目景观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高新境阅里项目景观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 标段名称:高新境阅里项目景观工程,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6.2 标段名称:高新境阅里项目景观工程,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12家。
6.3 标段名称:高新境阅里项目景观工程,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支付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科技二路41号高新水晶城办公楼B座17层 | 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A座A区501室 |
联系人: | 李佩 | 联系人: | 付少华 |
电话: | 029-88312480 | 电话: | 029-88228899-642 |
邮编: | 邮编: | 710065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紫薇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02016812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