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蓝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已由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蓝发改审发[2025]22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蓝田县公安局,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蓝田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中正鼎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698.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24.1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12.0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蓝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主体结构为2层双面框架结构建筑,整体为东西朝向,主要布局包括询问室、登记室、办公室等,配套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附属设施。;
2.2 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三朱路北侧;
2.3 项目投资总额:68982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蓝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标段编号:E6101223506l0EYbG4xb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蓝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蓝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包含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蓝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房屋建筑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蓝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蓝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①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和“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④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⑤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⑥申请人未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行为人。
(5)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若为2023年1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企业则为注册登记之日起至今),无因申请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不履行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造成的诉讼或仲裁,以申请人提供的承诺书为准,申请人应对提供的承诺书的真实性负责。
(6)申请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 请申请人于 2026年03月27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6年04月03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蓝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蓝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6年04月09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蓝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 标段名称:蓝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6年04月09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蓝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7家。
6.3 标段名称:蓝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出异议的方式:按照《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联系人:吕秋洋,电话:17691005085,邮箱:1362250803@qq.com。传真:029-88203098,邮编:710000.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投标保证金:按照《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西安市水务局 关于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 市场主体交易成本的通知》 该项目采用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为推动工程项目电子化交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的开发建设,请各投标人积极使用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蓝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蓝田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中正鼎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孝泉路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90号领南郡5号楼A栋1703 |
| 联系人: | 陈平 | 联系人: | 吕秋洋 |
| 电话: | 02986758800 | 电话: | 17691005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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