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一级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西安市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雁发改发【2026】24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雁塔区应急管理局,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西安市雁塔区应急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星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电子三路一级消防救援站主要建设1栋综合楼、1座训练塔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总占地面积6292.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38.66平方米;
2.2 项目地点:建设地点位于西安市雁塔区,东邻北山门安置楼、西邻西京社区南区、南邻二零五所社区、北邻西京社区;
2.3 项目投资总额:423501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一级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编号:E6101133506YYglG7Tvc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一级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6 其他:本次招标工程估算约为2426.99万元,工期15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一级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曾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期间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其他施工类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 标段名称: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一级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组成联合体成员家数不限。若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时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登记可查询。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具备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
a.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曾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期间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其他施工类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4)申请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5)申请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
(6)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登记可查询;
(7)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1 请申请人于 2026年06月05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6年06月10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一级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一级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6年06月16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一级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 标段名称: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一级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6年06月16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一级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7家。
6.3 标段名称: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一级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根据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西安市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鼓励各投标人使用西安市智慧移动交易系统(西安交易APP),下载与使用说明请登录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 办事指南-操作指南,下载《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智慧移动交易系统客户端用户操作手册》查看,投标人对西安交易APP存在技术问题或操作问题,请拨打手机APP技术支持电话:029-86510070-80999、80701。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1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电子保函等),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2)提出异议的联系方式:黄旭 029-88852300,也可发送至邮箱975240583@qq.com。监督部门投诉电话:029-88661613。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西安市雁塔区应急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星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68号雁塔区政府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C幢北12804室 |
| 联系人: | 潘友兰 | 联系人: | 黄旭、安孜、宋培嘉 |
| 电话: | 029-85381834 | 电话: | 029-88852300 |
| 邮编: | 邮编: | ||
| 开户银行: |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寨东路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逸翠园支行 |
| 账号: | 816011130000000455 | 账号: | 102490819083 |
公安部备案号:61019102000281 网站标识码:610100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