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4 00:00:16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已由西安大兴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以西大兴发【2021】6号、西大兴发【2021】7号、西大兴发【2021】22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莲湖宏汉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西安莲湖宏汉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异地安置区),主要内容为1 号住宅楼、2 号住宅楼、3 号商业楼、4 号住宅楼、5 号楼商业楼、南地块地下车库、北地块地下车库、大门及室外工程。;

      2.2 项目地点:大兴东路北侧清水源地块(东起天朗青 城小区,西至规划路,北起退水明渠,南至大兴东路)。;

      2.3 项目投资总额:36907698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10400011MTf2CWqo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包括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内容,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运营维护等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和手续办理等。;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拟派项目经理是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1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具备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1.2申请人同时具有下列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申请人具有类似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定义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2 标段名称: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参加申请的,申请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相应成员应具备上述第3.1.2条申请人资质规定的相应资质(相应资质针对的是联合体成员所承担的具体职责,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参加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同时在网上确认,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所在单位应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单位,联合体一经联合不得单独参与投标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参加申请的,申请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相应成员应具备上述第3.1.2条申请人资质规定的相应资质(相应资质针对的是联合体成员所承担的具体职责,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参加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同时在网上确认,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所在单位应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单位,联合体一经联合不得单独参与投标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3.4.1.1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1)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是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2)担任过类似项目(类似业绩定义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3)不得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3.4.1.2拟派设计负责人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
  3.4.1.3拟派施工负责人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4.1.4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上述资格要求。
  3.4.2申请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登记要求: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和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须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登记,投标资格有效且无不良记录;独立申请人申请的,其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登记的企业基本信息须具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和施工资质信息。
  3.4.3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及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信息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登记。
  3.4.4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各级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入投标受限行为人或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无骗取中标或出现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1年09月24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1年09月29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名称: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1年10月11日10时0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6.1 标段名称: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1年10月11日10时0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3 标段名称: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各界导报》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开标会议形式:远程会议。远程会议的,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投标上传带有水印的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1 册、副本2册、投标文件正本1册、副本2册打印盖章后(电子光盘3份,包含所有文件)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阶段缴纳),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其他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西安莲湖宏汉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振华路9号 地址: 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2号汇成天玺C座11层
联系人: 任培龙 联系人: 宋战、周婉蓉、吕瑞
电话: 15229380421 电话: 029-88669622
邮编: 邮编: 710054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华路支行
账号: 账号: 417011580000017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