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7 00:00:57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阎发改审发【2021】52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阎良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本次电梯采购共计36部(包含有机房电梯,电梯额定载量1000/1050kg,额定时速≤2.0m/s)。包含电梯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其他附加服务,以及产品保修期内的修、配、换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设备采购清单及招标人现场管理要求);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阎良区,东至规划二路(试飞院铁路专运线)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一路(西航职院老校区东区),北至人民西路;

      2.3 项目投资总额:902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编号:E6101143506LQJU8Lb6C001;标段类型:设备采购;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设备采购清单及招标人现场管理要求。;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以上,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及以上,或【特种设备安装人员】及以上,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2 标段名称: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3.4.2申请人为制造商的: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资质)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
  3.4.3申请人为代理商的:①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②制造商为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进行报名。③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
  3.4.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质量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或特种设备电梯安装人员资格证书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聘用(或提供在本单位在职相关资料)。
  3.4.5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备案且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万元(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阶段缴纳),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2年11月17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2年11月22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名称: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2年11月29日14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6.1 标段名称: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2年11月29日14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6.2 标段名称: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3 标段名称: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现代保健报》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阎良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9号绿地中心A座47、48、56F 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59号明丰国际22层
联系人: 梁鹏飞 联系人: 李军莉
电话: 13572152469 电话: 18392374139
邮编: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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