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岳旗寨保障房建设项目景观工程已由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审批【2021】 90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房总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市房总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2652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68305m2,地下建筑面积为158222m2;规划总户数为4838户,13546人;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共计3257 个,非机动停车位8760个。配套建设幼儿园2所(共24个班),九年制中小学1所(54个教学班);
2.2 项目地点:该项目北临富鱼路(科技路),西临云水八路;
2.3 项目投资总额:33025418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岳旗寨保障房建设项目景观工程;标段编号:E6101003506qWTzAHIsN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岳旗寨保障房建设项目景观工程,岳旗寨保障房建设项目住宅小区地块内所有景观工程的全部内容。包含DK3、DK4的园路铺装、透水混凝土路面、塑料场地、沥青混凝土路面、种植池、嵌草砖停车坪、自行车棚、会客景亭、架空廊架、景墙、灯柱、坐凳、自行车棚、小区围墙、儿童游乐设施、运动器械、景观电气工程、DK3西大门及北大门工程。详见本次招标所发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岳旗寨保障房建设项目景观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无】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岳旗寨保障房建设项目景观工程,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3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主体信息库完成信息录入且投标资格有效;
3.4.4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中(提供加盖公章截图);
3.4.5申请人不得被省、市各级信用平台取消、暂停其投标资格。
4.1 请申请人于 2023年01月05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3年01月10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岳旗寨保障房建设项目景观工程,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岳旗寨保障房建设项目景观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01月16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岳旗寨保障房建设项目景观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 标段名称:岳旗寨保障房建设项目景观工程,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3年01月16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6.2 标段名称:岳旗寨保障房建设项目景观工程,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12家。
6.3 标段名称:岳旗寨保障房建设项目景观工程,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现代保健报》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其他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西安市房总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西安市碑林区东县门60号 | 地址: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B座23层 |
联系人: | 刘艺环 | 联系人: | 夏天 |
电话: | 15389075331 | 电话: | 13186111334 |
邮编: | 710000 | 邮编: | 71000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行北大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02408715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