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工艺安装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07 17:06:19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工艺安装工程监理 |
招标项目编号 | G6101003506Ni5BEn2gK |
标段名称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工艺安装工程监理 |
标段编号 | G6101003506Ni5BEn2gK001 |
招标人名称 | 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西北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许萌 | 联系电话 | 18292084638 |
开标时间 | 2023年7月6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西安西北民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总得分:88.36分;项目负责人姓名:丁登杰,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JL00228537;投标报价:4692224.00元;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工期: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年。且自本监理合同所负责工程内容开始实施后始,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博誉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综合总得分:82.76分;项目负责人姓名:刘峰,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00266997;投标报价:4287000.00元;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工期: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年。且自本监理合同所负责工程内容开始实施后始,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华东民航机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综合总得分:75.94分;项目负责人姓名:秦建超,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注册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31011554;投标报价:4997985.00元;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工期: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年。且自本监理合同所负责工程内容开始实施后始,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西安西北民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692224.00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2 | 北京博誉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42870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3 | 上海华东民航机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4997985.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1 | 西安西北民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丁登杰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 JL00228537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 北京博誉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刘峰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 00266997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 | 上海华东民航机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秦建超 | 注册执业证书 | 31011554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梁武
联系电话:029-88793531
投诉受理部门:西北地区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桃园南路27号
电话:029-8879105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西北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许萌
电 话:029-88347940-8018
传 真:029-88347867
电子邮件:707511140@qq.com |
其他公示内容 | 项目名称: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工艺安装工程监理?备案记录编号:民航西北招标备字〔2023〕25号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3-07-07至2023-07-10。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7月7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