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机场改扩建工程质量检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6:33:58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峪关机场改扩建工程质量检测已由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航西北局函【2022】8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政府资金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嘉峪关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嘉峪关机场改扩建工程质量检测

2.2项目编号:XBMH2023-007   

2.3 招标范围:对嘉峪关机场改扩建工程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检测内容主要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工程类型:机场场道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专项检测(工程专业: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幕墙及门窗工程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等)。现场建立工地试验室,试验室至少包含土工室、集料室、力学室、沥青室、沥青混合料室、安装材料室、化学室、水泥室、混凝土室、养护室、收样室、现场检测室、资料室等。项目试验检测专用车(不包含行政用车)不少于2辆。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和民航行业验收结束,建设期约36个月。

2.5 建设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含)及以上检测资质证书、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包含建筑工程检测甲级资质、市政工程检测甲级资质、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检测甲级资质、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建筑节能检测资质、建筑幕墙及门窗工程检测资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甲级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与检测资质范围对应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 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参与其他在建工程。

3.2.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3 财务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 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2投标人须提供需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3.4 信誉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按招标文件约定格式编制的未被限制投标或交易承诺书,若有虚假承诺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投标单位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及个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截图:①“信用中国及其跳转的相关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的查询信息,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单位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3.5 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5.2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项目相关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联合体家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3.6.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牵头人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6.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6.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中需详细附有联合体各方的界面(不限于附图、文字描述) 等信息(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3.6.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6.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2023 1 2909:00 时20232 2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进行投标登记。

4.2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开户信息、拟派项目负责人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以及电子邮箱等)。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上述报名所需的资格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4.4提示:投标人须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完成注册,并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投标人网上报名信息不完善、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请于  2023     1   29  09:00 时至  2023  2   2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 3 号唐延国际中心 AB 8 楼陕西西北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2    22   0930分,地点为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 16 号白桦林国际 B 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嘉峪关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峪关机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西北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8

      人:师晶晶

        话:029-88347940-8059

        真:029-88347924-8050 

    件:xbmhzb3@163.com 

        址:www.xbmhzb.com 

    行:建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号:6100192570005250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