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大连池机场安全保障提升项目驱鸟设施设备、机场专用设施设备及车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民航发展基金及地方政府资金,招标人为五大连池机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五大连池机场。
2.2交货期:三合一扫雪车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供货、调试、验收;其他设备及车辆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供货、调试、验收。
2.3招标范围:驱鸟设施设备、机场专用设施设备及车辆;须提供满足要求的设备,并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负责调试安装,直至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供货要求可向招标代理机构免费索取供货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货物供货及安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为保护采购单位的利益,保证本次供货产品是原厂商、正规渠道的产品。允许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与投标,如是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主要设备(驱鸟车、三合一扫雪车)的投标授权。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设备只接收一家投标单位报名,设备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设备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有两家及两家以上代理商报名的,按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各投标人在开具专项产品代理授权委托书时须向设备制造商咨询了解相关信息,因此原因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7月3日9:00时至2024年7月8日17:00时(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投标人在文件发售期以内将①营业执照、②代理授权书(仅代理商,授权仅限驱鸟车、三合一扫雪车,其他产品无需授权)、③制造商声明(仅制造商)、④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邮箱、联系地址)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91330045@qq.com,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联系人:李工18220810739),获取缴费方式。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并确认文件收费到账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请及时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6 日9 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大连池机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工
电 话:15846869789
邮 箱:/
招标代理:上海远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机场迎宾二路105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8220810739
邮 箱:591330045@qq.com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上海杨浦支行营业部
账号:7015012200021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