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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区及平滑配套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飞行区及平滑配套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标段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鄂尔多斯伊金霍洛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飞行区及平滑配套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标段。
2.2招标范围:(一)飞行区维修项目:包括飞行区土面区植被恢复;飞行区内巡场路、消防、货运车库门前道路沥青盖被;飞行区道口沙地柏硬化;13方向顺序闪光灯升级改造;1号、2号机坪废弃标志线清除;飞行区内排水沟清淤、维护;(二)平滑配套维修项目:包括平滑北侧通航庚线排水沟维修;A4-A5间A平行滑行道沉降顶升;A2滑行道、60号机位断板维护;机坪混凝土道面养护:跑道南侧排水沟、消防执勤点排水沟维护;1号、2号机坪铺筑面面层修复:滑行道、1号、2号机坪铺筑面各类病害处理;飞行区铺筑面嵌缝料更换。本项目设计、施工标段以设计任务书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为准。
2.3工期: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行业验收合格为止,其中合同签订后20日内须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审批时间)。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即满足国家及民航现行的工程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及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本招标文件、合同及招标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民航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或组成的联合体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民航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应具备)。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须具备【民航机场工程】一级建造师,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2、须在本单位工作,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投标文件须附证明材料扫描件。
特别说明: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需为同一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场道施工单位任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4其他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高级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扫描件)。
2)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设计人员:至少配备1名设计人员,具备机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扫描件)。
(2)施工人员:1)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机场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扫描件);2)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二级(含)以上造价师,以上人员各一名(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余人员提供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以上证件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注:上述所有人员须在本单位工作,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投标文件须附证明材料扫描件。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财产没有正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投标截止日的承诺书)。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3.5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已完成3个单项总投资15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民用机场民航专业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2)场道施工业绩: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已完成3个国内民用机场场道工程施工且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业绩。
注:1)上述设计业绩以合同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初步设计概算(须体现工程投资额)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含牵头人单位公章)。
2)上述施工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含牵头人单位公章)。
3)业绩仅限于国内民用机场(不含港澳台及海外)业绩。;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投标截止日的承诺书);
②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投标截止日的承诺书);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需附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期间任意一天的网页截图)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需附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期间任意一天的网页截图)
4)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其他违法记录行为。(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投标截止日的承诺书)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工程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投标要求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若为独立投标人则满足全部资质要求。
4. 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6-4-3 09:00:00至 2026-4-9 16:00:00,携带登记资料在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进行投标登记或将资料传真至 /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liujia332-007@163.com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5)本项目的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4-3 09:00:00至 2026-4-9 16:00:00,在北京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注:发送登记资料后,请投标人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联系人:梁晨,1307201271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请微信搜索小程序“民航咨询电子发票”,付款完成后将小程序中提示的截图页与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联系招标代理获取)一并发送至liujia332-007@163.com。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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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尔多斯伊金霍洛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国际机场
邮 编: /
联 系 人:张金录、苏娜
电 话:0477-890164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
邮 编:100621
联 系 人:刘佳、梁晨(异议联系人)
电 话:01064557555转516、13072012712(异议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liujia332-007@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空港支行
帐 号:020030001910000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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