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现状跑道盖被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 民航西南局函[2022]3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地方财政性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现状跑道盖被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招标编号: 2022-104-055
2.3工程概况:本期工程设计目标年为 2030 年,预测旅客吞吐量 1250 万人次、货邮吞吐量 3.2 万吨、飞机起降 9.63 万架次。主要建设内容为:飞行区指标由4D提升为4E,跑道向南延长450米(总长至 2850 米),延伸第一平行滑行道与跑道等长,新建 1 条快速出口滑行道、2 条端联络道和 2 条旁通道, 对现有跑道及滑行道进行盖被;新建 10 万平方米的 T3 航站楼,站坪机位 36 个,停车场(楼)7.2万平方米;新建1座塔台及 6800 平方米的航管楼;配套建设消防救援、给排水、电气、弱电、暖通、安防等工程设施。
2.4招标范围:
现状跑道长2400米,宽45米,两侧道肩各7.5米。本次招标对现状跑道、北端防吹坪沥青层进行铣刨后,加盖沥青混凝土道面,满足E类飞机使用需求,南端防吹坪应进行顺坡;同时对现状跑道助航灯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做好四期改扩建跑道上的滑行道灯具和管线预留;盖被后跑道与现状联络道和土面区的衔接;跑道盖被范围内的标志、标线;接坡土面区10米范围内的复绿及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现状跑道盖被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在初步设计批复中所包含的所有设计、施工及采购内容。具体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具体内容如下:
2.4.1设计范围
负责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现有跑道盖被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同时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根据工程实施需要完成所需开展的各专项设计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
2.4.2施工范围
负责本项目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管理要求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实施总承包管理,并配合通过行业验收。
2.5建设地点:西双版纳机场。
2.6计划周期/工期:
2.6.1工程总承包工期: 210 日历天
2.6.2设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提交,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2.6.3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3月9日,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9月4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3.2.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符合民航相关规定要求)。
3.2.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人员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民航机场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并取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符合《运输机场专业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3.3.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3场道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民航机场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且无在建项目;
3.3.4目视助航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民航机场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且无在建项目。
注:①上述所有人员须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场道工程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国内民用运输机场民航专业工程设计业绩;
(2)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国内民用运输机场场道工程业绩;
(3)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国内民用运输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业绩。
注: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文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场道工程项目负责人、目视助航工程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采购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自行查询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查询截图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
3.6其他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1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并满足本章第 3.1、3.5、3.6、3.7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协议分工为准)应当分别满足上述第3.2、3.3、3.4的相应要求。
3.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牵头人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8.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8.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3.8.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8.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投标登记。
4.2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符合公告3.2条要求的资质证书、符合公告3.3条要求的人员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承诺书、人员社保)、符合公告3.4条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信用信息网页查询截图、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注: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仅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应真实有效。
提示:投标人须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完成注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登记资料扫描件。投标人网上登记信息不完善、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提示:投标人在登记阶段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登记。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陕西西北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2 月 28 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同时公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西北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
邮编:710075
联系人:李孟超、王刚、王夏
电话:029-88347987-8020、18192073096
电子邮件:316856032@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帐号:6100192570005250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