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骊山浅丘区红粘土分布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一期)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3 15:21:48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骊山浅丘区红粘土分布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一期)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N6101003506O6vzgbMXc
标段名称骊山浅丘区红粘土分布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一期)施工
标段编号N6101003506O6vzgbMXc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腾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冯遥遥联系电话15209244507
开标时间2024年1月3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8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75115855.19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50
2中民汇联实业有限公司75423215.51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50
3义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5430655.95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5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吴海燕高级工程师900002016425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中民汇联实业有限公司汪滨注册建造师一级宁1642019202000264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义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娟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542020202100806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腾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177号中建财智广场5号楼501室 ),联系人:冯工,电话:15209244507。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月3日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