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西安市未央区“15+2”重点线路环境治理提升EPC项目(二次)-太华路等8条道路提升工程(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17 00:00:03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15+2”重点线路环境治理提升EPC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20001npoeokpTS
标段名称西安市未央区“15+2”重点线路环境治理提升EPC项目(二次)-太华路等8条道路提升工程(1标段)
标段编号E6101120001npoeokpTS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未央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郑婧婧、王真联系电话15686038853
开标时间2021年6月16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3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西安思维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67535910.57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新),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90
2江西省朝晖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7739536.43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90
3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7753111.48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9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西安思维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张蕾一级注册建造师0031547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江西省朝晖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夏鸿一级注册建造师 0026591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3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忠军 一级注册建造师豫14111121008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5.质疑函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9-88489979-8103。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6月17日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