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西安市未央区“15+2”重点线路环境治理提升EPC项目(二次)-人行天桥改造提升工程(4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17 08:44:38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15+2”重点线路环境治理提升EPC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20001npoeokpTS
标段名称西安市未央区“15+2”重点线路环境治理提升EPC项目(二次)-人行天桥改造提升工程(4标段)
标段编号E6101120001npoeokpTS004
招标人名称西安未央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郑婧婧、王真联系电话15686038853
开标时间2021年6月16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3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37024395.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90
2陕西万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37092315.6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90
3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37175488.56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9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罗雷一级注册建造师陕16116161458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
2陕西万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汪波一级注册建造师陕16114151105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
3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李书伟一级注册建造师 JY0035568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5.质疑函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9-88489979-8103。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6月17日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