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西安高新区艺术大街停车场和道路提升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01 09:35:05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艺术大街停车场和道路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E6101003506nzd1rYn59
标段名称西安高新区艺术大街停车场和道路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编号E6101003506nzd1rYn59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高新区市政配套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海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魏玉才 栾静 雷鹏飞联系电话18049486601
开标时间2023年1月31日 14时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4
评标情况成功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2398519.4060
2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494867.1060
3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477690.606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朱玮玮高级工程师16C2050498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王怀中高级工程师133330610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陆军高级工程师123330856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海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9-88765319
其他公示内容本公示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2月1日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