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周至县城源头收集雨污水改造工程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4 00:01:45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周至县城源头收集雨污水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E6101243506tzr0e5KPV
标段名称周至县城源头收集雨污水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标段编号E6101243506tzr0e5KPV001
招标人名称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温丽妮联系电话13572552126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3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8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0301979.54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660
2海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0335838.00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660
3四川川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0333392.14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84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钊注册建造师一级陕1612019202001750响应
2海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何琛注册建造师一级闽1352016201616830响应
3四川川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范玉龙注册建造师一级川1512016201625640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竹园天寰国际 1107 室,电话029-65652860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2月24日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