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泾渭新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监理(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7 14:52:03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泾渭新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监理(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E6101003506C2VPQIw2S
标段名称泾渭新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监理(二次)
标段编号E6101003506C2VPQIw2S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泾渭水净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盛广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李怡昀联系电话15389225225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7日 10时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17
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腾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25200.00合格530
2中科建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09500.00合格530
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150000.00合格53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腾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田智远注册监理工程师00585233完全响应
2中科建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萍注册监理工程师00462748完全响应
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立琦注册监理工程师61004118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一路5号正信大厦A 座 2303室,联系人:李工,电话:029-88745008。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6月27日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6月30日